近年来,无锡法院大力加强产权保护、尊重契约自由、强化平等保护、维护诚实信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服务地区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平等保护 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跟国企打官司,想想压力都很大。无锡法院不偏不倚,给了我们信心。”某安公司负责人说,为了140余万元的货款,我们2013年3月至2014年10月来回在无锡与上海间奔波,在无锡法院的支持下终于追了回来。
某安公司10年为国企某建公司供应混凝土,签订了购销合同,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作了约定。然而,某建公司在取得某安公司交付的货物后未付清全部货款。庭审中,某建公司认为某安公司在之后的3年时间里未向他们主张过任何权利,某安公司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而某安公司提供出于诉讼时效期内员工往来无锡与上海之间的火车票、住宿费发票、餐饮费发票、费用报销单、记账凭证及审批流程单等证据与案件无关联性。
在某建公司无相反证明某安公司员工前往上海是经办其他业务的情况下,根据高度盖然性的原则,无锡法院认定某安公司向向某建公司主张了案涉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判决支持某安公司要求某建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本案系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纠纷,法院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原则,通过对诉讼时效的准确判定,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依法平等保护了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该案主审法官、无锡中院民二庭胡伟告诉记者,法院对本案的处理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平等保护了非公有制企业及诚实守信的企业的合法权益,能促使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保持定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诚信原则是法律中的帝王条款,也是法治的道德基础,守法诚信是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一家管委会因不守承诺被法院判赔。A公司向B公司借款2000万元,并以其对管委会2000万元债权作为该借款的担保。管委会同意此举,并向B公司作出了还款承诺。不料,到承诺还款日时,管委会将2000万元还给了A公司。B公司知晓情况后诉至法院。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管委会承诺“担保还款”,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担保,管委会对A公司在其处的债权2000万元保证向B公司支付,但此后管委会未履行承诺,致使B公司应得的债权未予受偿,构成违约,遂判令管委会对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作为政府部门,其经济职能主要是市场秩序的提供者与市场秩序的仲裁者。政府部门以普通身份参与经济活动时,更加应当带头遵循市场规则,重承诺、守信用,违反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管委会未向B公司履行承诺,使B公司应得的债权未能按约受偿,法院判决管委会对造成B公司的损失予以赔偿,以此敦促其信守承诺,符合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
法律指引 助力民企走出困境
无锡市是近现代中国民族工商业的主要发祥地和乡镇企业的发源地,具有百年工商城的民营经济发展历程。
M糖烟公司系无锡一家持续经营四十余年的国转民企业,在本地食品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自2015年后因经营不善,负债6个多亿。2016年6月,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受理糖烟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管理人具体负责清算事务。糖烟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在法院指导下,管理人积极处置破产财产,发现M糖烟公司持有K公司36%的优质股权。管理人在法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该股权的资产清查、评估和变现工作,几经谈判与股权收购方达成协议并顺利出售,所得资金足以偿还M糖烟公司全部债务。在法院的指导下,全体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M糖烟公司全额清偿了债务后走出困境恢复了生产经营。
“M糖烟公司是以破产清算程序立案的,发现优质股权后,法院便着手推动重整。随着股权的顺利出售,我们再次转换程序,促成了全部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最终保住了这家老牌民营企业,维护债权债务人的利益。”案件主审法官、无锡中院金融庭贾建中说。
本案系无锡地区首例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终结破产程序的案件。此案在破产清算、拍卖财产注销企业和通过破产重整、产权易主两条路之外,走出了一条促进原企业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持续生存发展的新路子,实现了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保障了股东和职工的权益,也是收购方的商业价值的体现,取得了多方共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无锡中院金融庭在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多个程序之间转换的做法,为破产审判实践积累了有益的司法实践经验。
无锡法院本着谦抑、审慎和善意的理念,对暂时经营困难的资信良好的民营企业慎用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并司法指导积极挽救。2018年,全市法院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因投资融资、商事交易等产生的纠纷35661件。
司法服务 护航非公经济发展
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无锡中院敢于面对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措施,于18年2月制定出台了《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了16条具体举措,涉及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具体到了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具体环节。营造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治环境,对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依法追究责任,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这个《意见》体现了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正确导向和价值追求。”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李小敏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
《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和企业家产权保护,制裁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审结了诸如销售假冒“德芙”“费列罗”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一系列重大典型案件;认真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测、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激励企业家自主创新,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鼓励两家因质权产生纠纷的民营企业在遵循物权法定原则基础上,盘活企业资产,多元化地运用融资方式,解决了企业发发展瓶颈;依法慎用财产、行为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引导一个制作“苹果”产品镀膜且年业务量过亿的民营企业自筹资金偿还欠款渡过难关。
据统计,2017至2018年度,无锡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45000多件,涉案标的600多亿,涉及企业数千家。无锡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用司法之力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始终做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支持者和有力保障者!